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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下达2025年浙江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通知

2025-07-15

政策文件 |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下达2025年浙江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通知

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下达2025年浙江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通知

各有关市、县(市)财政局、建委(建设局)、房管局:

为加快推进我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工作,提升资金使用绩效,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最新计划数量,现对《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浙江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通知》(浙财建〔2024〕190号)中下达的部分2025年浙江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(老旧小区改造方向)予以调整(详见附件)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此项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,纳入2025年度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,相应增加或扣减你市、县(市)“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”预算科目,支出时列报“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”支出预算科目。

二、各地要加强资金的统筹使用和管理,及时分配使用资金,加快预算执行进度,充分发挥资金绩效。资金按照浙财建〔2024〕148号要求做好项目储备和绩效管理。

附件:调整下达2025年浙江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分

配表(老旧小区改造方向)

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2025年7月15 日

附件

调整下达2025年浙江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分配表(老旧小区改造方向)

单位:万元

序号市县实际应下达金额浙财建〔2024〕190号已下达金额此次下达金额
全省合计15000150000
杭州市小计1143191232308
1杭州市本级91048699405
其中:萧山区14271648-221
2桐庐县23274241903
嘉兴市小计236338-102
1嘉兴市本级236338-102
湖州市小计506730-224
1长兴县506730-224
绍兴市小计183939-756
1绍兴市本级0678-678
2新昌县183261-78
金华市小计7711098-327
1金华市本级173247-74
2永康市598851-253
舟山市小计74110-36
1嵊泗县74110-36
台州市小计8461352-506
1台州市本级348558-210
2玉环市194280-86
3天台县85125-40
4仙居县219389-170
衢州市小计1050105
1开化县1050105
丽水市小计8481310-462
1龙泉市6071046-439
2景宁县241264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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